胎心監護的范圍和內容是比較廣泛的,除瞭針對胎心進行監測,還會對胎兒的胎動情況,以及宮縮情況等進行監測。進行胎心監護的時候,需要借助胎心率電子監護儀。孕婦關心的是整個胎心監護的時間。那麼,胎心監護要做多久時間?
胎心監護要做的時間,需要根據整個監護的情況來決定。從孕期的時間來看,孕32 周之前不需要進行胎心監護的,等到懷孕32周之後,就需要到醫院進行胎心監護瞭。如果整個過程順利的話,胎心監護隻要做二十分鐘左右,就可以瞭。
胎心監護的過程,如果監測的胎心率等情況不達標,就需要再次進行胎心監護。孕期有特殊情況出現,尤其是孕期有甲亢,糖尿病等異常的孕婦,進行胎心監護的時間要長一些,需要一個小時左右,這就屬於長時間的持續監護。
孕32周之後進行胎心監護,可以及時和盡早發現胎兒存在的一些異常。這樣早一點發現,所以在懷孕35周之後的孕婦,建議每天都要進行胎心監護。不過這個時候進行的胎心監護,最好是在一個特定的時段進行,這樣便於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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