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準媽媽要定期去醫院產檢,這樣才能及早知道寶寶的發育,確定寶寶是否健康。可是有些準媽媽因為是第一次懷孕,所以不是對產檢不是很清楚。因此,就想先瞭解下,懷孕要每個月檢查嗎?
懷孕以後通常不需要每個月都檢查,不過具體什麼時候檢查,還是要根據胎兒的發育情況決定,一般來說懷孕後是需要進行以下產檢:
1、第一次產檢:懷孕12周要到醫院建立孕婦健康手冊”檔案,而在建檔的同一天,一般孕婦是需要檢查血壓、血常規、尿常規、宮高、腹圍、胎心等。
2、第二次產檢:一般在懷孕的第16周需要產檢,比如胎心和唐氏篩查,以便檢查胎兒是否有唐氏綜合征。
3、第三次產檢:通常懷孕的第20周也需要做產檢,比如常規檢查,超聲波檢查。
4、第四次產檢:一般懷孕的第24周也要做產檢,因為此時要檢查孕婦是否有糖尿病,胎兒發育是否正常。
5、第五次產檢,懷孕28周左右時要做產檢,註意是檢查孕婦是否有乙型肝炎。
6、第六次產檢:通常女性懷孕30周時也是需要做產檢,一般要做常規檢查。
7、第七次產檢:通常女性懷孕32周也需要做常規檢查。
8、第八次產檢:一般懷孕34周需要做常規檢查和胎位檢查,此後一周產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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