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的產檢是所有孕婦都知道要做的,但是很多第一次懷孕的孕婦對於產檢的內容並不瞭解,不知道到瞭醫院以後該怎麼做,到底什麼時候去做檢查,又怕做檢查多瞭對胎兒不好,少瞭不能及時發現問題等,那麼懷孕一般要檢查哪些項目多久一次?
首先,在確定懷孕以後的第12周的時候倒醫院做一個檢查,這個時候主要是檢查寶寶的胎心以及孕婦的一些基本情況,檢查的項目有驗血,驗尿,測量血壓等這些基礎的檢查。
其次,做完十二周的檢查以後,就是沒隔四周再做一次簡單的產檢,產檢一般就是做一個B超以及醫生給測一下寶寶的胎心以及宮維的檢查,其中還會有一次唐氏綜合征的篩查以及妊娠糖尿病和孕婦乙肝五項等一些檢查。
到瞭孕36周開始,差不多就是每周做一次檢查,這時候的檢查就是為臨分娩做準備瞭,這個時候要檢查胎盤的成熟情況,以及孕婦的整體狀況,如果發現胎兒有發動的跡象就要及時到醫院準備生產。
孕期的檢查看似沒什麼,但是一定要及時的做相關孕檢,因為定期的孕檢可以及時的發現胎兒以及孕婦的一些不好的反應,這樣能將孕期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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