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許多孕媽媽在有寶寶後,仍然繼續上班,為肚子裡的孩子賺奶粉錢。但是,隨著懷孕月份越來越大,孕媽媽的身體有點吃不消,沒有辦法一邊頂著大肚子,一邊全身心上班。所以懷孕七個月的孕媽媽,可以休產前假嗎?
已經懷孕瞭七個月的孕媽媽們,有權利向本公司的領導提出申請休產前假。因為國傢的女職工勞動法已經明文規定,如果孕媽媽已經懷孕七個月,而且滿二十八周,隻要孕媽媽本人有實際需求,可以向公司或者單位申請產前假,一共可休假兩個半月。
但是不同地區和不同工作崗位,會有小部分的區別。若孕媽媽想要請產前假,可以提前半個月告知公司領導,留下足夠交接工作的時間和空間,最大化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這裡要提醒一下孕媽媽們,休產前假期間是帶薪的,記得要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如果領導若以公司休假規定為理由,不批準請假,孕媽媽們就需要跟公司的領導積極溝通;若協商失敗,滿足國傢女職工勞動法休假條件的孕媽媽們,大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和寶寶謀取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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