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到瞭一定孕期階段以後,孕媽媽就可以明顯的感覺到胎兒在身體內進行轉動翻滾,這就是胎動。胎動是反映胎兒在肚子裡,是否處於健康發育的重要指標,通常出現胎動以後,醫生都會交代孕婦每天要記錄胎動。那麼,胎動應該怎麼記錄?
在懷孕進行到28周左右的時候,就可以開始記錄胎動瞭,這個時候胎兒的活動空間是最佳的,還有身體各方面生長狀態階段都是較佳的,因此胎動從28周開始記錄最好。記錄胎動對於瞭解胎兒與寶媽孕期各方面的狀況皆占有重要角色。
寶媽平時自己所記錄的胎動情形,是感覺胎動強弱與頻率而決定的,而孕婦的身體健康狀況、情緒、睡眠質量等各種因素,也是影響胎兒胎動頻率的因素,所以胎動記錄的結果很難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畢竟每個孕婦的健康情況是不一樣的。
胎動記錄可以早、中、晚的時候,選擇一個固定時間進行,最方便自己的時間就可以,每次可以數1小時左右,寶媽可以采取舒適的姿勢,可以側臥在床上,也可以靜坐在沙發上,把手放在肚子上,慢慢計算胎動。
胎動計算次數可以以胎兒連續動作來計算,如果隻是踢一下就不動的話,或者是動瞭好幾下才停下來,都是計為1次。記錄的次數加起來X4=12小時胎動數。如果孕婦條件受到限制的話,每天沒有辦法數3次胎動,那就在每天睡覺前一小時算一次就好瞭,確定一小時的胎兒數後,用這個數字乘以12就是胎動數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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