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並非一項任意為之,百利而無一害的手術。對於是否進行剖腹產,醫學上也有一些嚴格的規定。
從醫學科學的要求來看,臨床上對剖宮產有著嚴格的規定,比如,產婦年齡在35歲以上,身高150厘米以下,胎兒的頭過大而產婦盆腔太小或產道狹窄,造成產婦無法自然分娩,以及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胎兒窘迫。
同時,應該指出的是,剖腹產的安全性也隻是相對而言,對孕婦產後的身體健康,會帶來弊端;因此,對剖宮產手術的選擇,無論是醫生還是孕婦本人及其傢屬,都必須慎重,不可隨意。
剖腹產指征大致可分為兩類
一、危及胎兒
1、血氧含量降低;
2、胎兒心率過低或過高;
3、子宮異常:子宮過小、疤痕子宮或子宮畸形;
4、多胎妊娠
5、子宮頸異常:宮頸口過松;孕婦患活動期生殖器皰疹感染;
6、胎盤及臍帶異常:前置胎盤;胎盤早剝;
7、發育異常
8、巨大兒 珍貴兒
二、危及孕婦
1、頭盆不稱(胎兒頭過大,不能通過骨盆);
2、產程過長;(如第二產程延長)
3、胎位不正:臀位;橫位;
4、高齡產婦(年齡大於40歲)
5、孕婦處於危急狀態(妊娠毒血癥,先兆子癇,子癇,高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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