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顧名思義,它從一個受精卵發育而來,一點一點生長出身體,四肢慢慢出現,有瞭手指,還會輕輕地踢母親的肚子,讓外面的人感覺到他的存在。
對於要做親子鑒定的媽媽來說,一個最大的問題在於,胎兒能做親子鑒定嗎?一個還沒出生的嬰兒要被動的接受親子鑒定會不會對他的成長發育有什麼影響呢?這種堅定地方式會不會同時讓媽媽和孩子都收到傷害?許多到醫院的人都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那麼,在這裡,可以明確的告知大傢,胎兒親子鑒定是一項新興的科學技術。它存在的第一前提就是不能對孕婦和胎兒有任何損傷。到現在,這項技術已經十分成熟,不管是選擇抽取絨毛還是選擇羊水樣本,都相當於孕婦做產前檢查,不會有任何的傷害出現。
胎兒發育到第十到十二周,他的發育已經到達第一階段,從媽媽的子宮中著床到發育,他的生命有瞭第一步。這一時期,就可以做親子鑒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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