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擾素雖然對乙肝病毒有效,但也是有適應癥的,並非對什麼樣的乙肝都能“幹擾”,如用藥不當,還會加重病情,適得其反。
1.慢性遷延性肝炎或慢性活動性肝炎,轉氨酶在150-200單位,應用幹擾素可產生更多的抗病毒蛋白及多種免疫調節因子,能更好地發生應答反應,以清除乙肝病毒。
2.所染乙肝病毒為野生株,未發生變異。
3.血清遊離鐵處於低水平,因為血清中的遊離鐵可拮抗幹擾素。
4.肝活檢有活動性炎癥病變,如碎屑樣壞死。
5.無重疊感染丙肝、丁肝。
6.病程較短。
下列情況應用幹擾素效果差、無效或有害:
1.乙肝病毒攜帶者,幹擾素無法發揮作用。
2.乙肝病毒已發生變異,幹擾素很難奏效。
3.乙肝來自於垂直感染,如母嬰感染或父嬰感染。這類乙肝病毒多具免疫耐受、基因整合和基因變異的特點,幹擾素對這類情況常常無可奈何。歐美的乙肝垂直感染隻占6%,他們使用幹擾素治乙肝效果明顯,而我國的乙肝80%為垂直感染而來,所以用進口的幹擾素治療國人的乙肝往往療效平平,表現出明顯的“水土不服”。
4.重型肝炎。因為重型肝炎,尤其是失代償性肝炎後肝硬化,應用幹擾素後,有加重肝損害、導致病情惡化甚至使病人死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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