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是一種新興的助孕技術,該技術在我國目前尚不成熟,因此,專傢建議除非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在接受科學治療後還是未能生育的夫婦,可以考慮最後一步:做試管嬰兒。那麼,做試管嬰兒有哪些條件呢?快來跟隨小編看看吧。
1、交驗結婚證、身份證、計劃生養服務證實;
2、詢問女方病史、手術史以及不-育病史的臨床檢查及治療經過,接受全身檢查及婦科盆腔檢查。另外,由於輸卵管因素不-孕者,還需提交輸卵管檢查記錄;
3、在月經周期後的第2-3天,檢測女士基礎性激素,並進行盆腔B超檢查、陰-道分泌物檢查;
4、必要時,還要進行子宮內膜活檢、宮頸細胞學檢查。
5、詢問男方病史並進行體檢,包括精液的常規化驗。
6、夫婦雙方進行乙肝病毒、丙肝抗體、艾滋病抗體、梅毒血清學、肝功能、血型檢查。女方還要進行血沉、血常規、尿常規、凝血功能、心電圖、染色體等檢查。
哪些人適合做試管嬰兒呢?
1、女性年齡在30歲以內,(年輕者越易成功)。
2、繼發不-孕(有過懷孕史的)特別是宮外孕者,說明胚胎存活力良好。
3、胚胎體外培養較理想,有多個優質胚胎可供移植者。
4、子宮正常,胚胎移植順利者,(容易將移植管插入官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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