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要登記上戶口,這樣才能落戶,隻有落戶完瞭以後才能從幼兒園直到中學,但是有人去給孩子落戶的時候就有疑問瞭,落戶完瞭之後出生證明那張紙還有沒有用瞭,是不是沒什麼用然後隨手就可以扔瞭呢,有戶口還要出生證明嗎?
有戶口還要出生證明嗎
須要保存好,雖然有瞭戶口是一般的社會活動中出生證明沒有用處瞭,但是在特定情況下,須證明某種法律關系時會用上的,用總比沒有要強的多,再有就是對於其本人也有一定的人生紀念價值。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小孩上登記是個大事,關系到以後能否正常上學,證明在登記的時候有用,但是登記完瞭也不要急著扔掉,以防以後還會用得著。並且這也是給孩子留一個紀念,這是他自己的出生的一個證明,等他長大瞭再來看這個,是多麼寶貴的一份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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