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寶寶在出生後就患有一些先天性的疾病或者是某些遺傳性疾病,為瞭後代人的健康考慮,這些有先天性疾病或者是遺傳性疾病的患者,在法律上可能是不允許結婚的,尤其是一些禁止結婚的疾病。那麼不宜結婚生育的疾病有哪些?
不宜結婚生育的疾病有哪些?
1、重度遺傳性智力低下者。
2、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
3、男女雙方直系中三代內患有相同的隱性遺傳病者。 如下列情況,應暫緩結婚,需治愈或身體情況好轉,經醫生同意後才能結婚。
4、男女中有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癥或躁狂抑鬱性精神病尚未治愈。
5、各種傳染病規定隔離期,慢性病的活動期,心肝腎腦等代償不全時。
6、生殖器官畸形,如尿道下裂、先天性陰道閉鎖等,應進行矯治手術後再結婚。 如有下列情況,雖可結婚,但應禁止生育。
不宜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1、血親主要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即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擬制的血親,即雖無血緣聯系,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親屬,比如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
2、禁止血親結婚是優生的要求。人類兩性關系的發展證明,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後代,影響傢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
3、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氏族之間的婚姻,能創造出在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強健的人種。因此,各國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
對於一些法律上規定不適宜或者是禁止結婚的人士來講,建議還是要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這樣也是對自己和後代人的負責。如果這些人不聽話,非要結婚的話,生育出來的寶寶很大可能也是有疾病的,那樣就會給自己的傢庭和社會增加更多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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