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熱通常在服藥6~10天後發生,最短者為1小時,最長為25天。能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有多種,有人統計,其中常見的有魯米那、解熱鎮痛藥、磺胺類、奎寧,抗生素有青黴素、氨芐青黴素、鏈黴素、氯黴素、先鋒黴素、萬古黴素、灰黃黴素等。
藥物熱常伴藥疹,也有不伴藥疹的單純性藥熱。藥物熱表現有惡寒(或寒戰)發熱,熱型有弛張熱、稽留熱或微熱。還可伴有周身不適、頭痛、肌肉疼痛、關節痛、淋巴結腫痛和消化系癥狀等,繼而出現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皮疹呈多形性對稱性分佈,並往往伴有瘙癢或燒灼感。皮疹類型有猩紅熱樣紅斑、蕁麻疹及麻疹樣紅斑、固定性紅斑等。嚴重的藥疹可表現為剝脫性皮炎。皮疹嚴重者,停藥後熱度可持續較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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