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商的衡量標準包括四個方面,分別是控制感、起因和責任歸屬、影響范圍和持續時間。這四個標準具體是指哪些,關註下文詳解。
控制感
控制感是指人們對周圍環境的的信念控制能力。面對逆境,控制感強的人,一定想辦法解決問題,相信人定勝天;控制感弱的人,隻會逃避問題,逆來順受。
起因和責任歸屬
造成我們陷入逆境的原因大體來說分為兩類:
第一類屬於內因:因為自己的無能、疏忽或者信宿命論,一般伴隨著過度自責、意志消沉。
第二類屬於外因:合作夥伴不配合、時機沒成熟、或者外界不可抗力。
高逆商者往往能夠清楚認識自己陷入困境的原因,勇於承擔責任並及時采取有效行動。低逆商者會自怨自艾,自暴自棄,責怪這裡責怪那裡。
影響范圍
高逆商者能夠將逆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控制後果的蔓延。越能夠把握逆境的影響范圍,就越可以把挫折視為特定事件,越覺得自己有能力處理,不致驚惶失措。
持續時間
逆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既有影響范圍問題,又有影響時間問題。人們遭遇困難究竟會持續多久?低逆商的人,常常會認為逆境將長時間持續,而結果往往也如他們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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