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我們每個人的象征,並且往往一個名字將會伴隨我們的一生。不過也有少數部分人會因為各種原因去派出所更改名字,比如有的是到瞭學齡期從登記的乳名改為學名,也有的是因為父母的婚姻狀況表更而需要改名,那麼學齡兒童怎麼改名呢?
學齡兒童怎麼改名?
一、改名辦理程序:
拿父母小孩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所在派出所填寫《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經派出所審批後即可。也可能會用到孩子的出生證明,具體需要什麼要打一下當地派出所戶籍科的電話或當面直接詢問。
二、改名時註意事項:
1.18歲以下可以改名一次。18歲以上的改名相當復雜。
2.小孩改名後,他的曾用名會在戶口本上反映出來,而且身份證號碼不會發生改變。
3.填表時需要寫改名原因,註意不要寫什麼八字不好之類的,這是迷信思想,原因可以寫重名較多等。
4.不能改姓,如要改姓需另一方監護人同意。
公民姓名登記原則是什麼?
姓名是公民之間借以相互識別的文字符號,是公民特定化的個人標識,也是公安機關進行人口管理的基礎。
1.公民姓氏登記: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氏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記:公安派出所在為公民登記名字時,除姓氏可保留異體字外,其名字應使用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字填寫,不應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冷僻字,不應在名字中夾雜字母、符號、阿拉伯數字等。
改名辦理的程序雖然各個地方大致相同,但是也有差別,所以父母最好先打當地電話咨詢一下需要哪些證件和流程,再準備好相關證件按照流程來辦理。不過姓名變更的條件也有很多,沒有正當原因,比如隻是為瞭好聽的話,是不可以改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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