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人很多,肯定是避免不瞭離婚。結婚是對對兩個人的考驗,在結婚之後,另個人都彼此的瞭解,都熟悉之後,才會知道到底適合不適合。可是想離婚孩子又是個大問題,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是媽媽最想要的。那麼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
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其一,孩子的年齡。根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
子女的撫養費標準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其實孩子如果大點,法院也是會考慮孩子的想法,對孩子心理條件和經濟上面的條件,法院都是會考慮的很全面。在孩子的撫養費上面國傢也是有很多的規定,所以在孩子的撫養權確定之後,會讓另一個人承擔撫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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