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跟隨父母的,要是父母離婚的話,孩子的撫養權會由法庭判,或者是夫妻之間達成的協議,最後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是跟隨誰的,過程中也可能有撫養變更的情況,這個是需要很多方面條件的,那麼,孩子撫養權變更條件有哪些?
孩子撫養權變更條件有哪些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這是必須變更的情形,出發點主要為瞭孩子,擔心影響到孩子的教育和照料。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父母離異對於孩子的影響
1.父母是孩子們心目中的驕傲,處在一個沒有父親或母親在傢庭裡,孩子就自然沒有這份優越感,會變得比較自卑和沒有積極性。
2.離異或者在重組傢庭裡的孩子,由於父親的粗心或與繼父母之間的隔閡,他們的親情交流受到限制,就產生孤獨感,行為上表現出離群。
3.有的父母離異後,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對孩子束縛過緊,管教過嚴。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負擔過重,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因而對父母敬而遠之,變得膽小怕事,怯懦退縮。
夫妻之間離婚最大的困擾就是孩子的撫養權,離婚的時候為瞭爭奪撫養權也是大動幹戈,最後隻能是由法院去裁決,其實離異的傢庭對於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會給孩子的心靈造成創傷,尤其是生活在重組傢庭就會變得更加敏感,作為父母應該為孩子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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