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寶寶在生下來之後,就需要去辦理出生證明,這個時候就需要給寶寶起名字瞭,因為有瞭出生證明才能去上戶,那麼上戶名字的字數條例大傢清楚嗎?畢竟起名字不能想怎麼取就怎麼取瞭,還是得遵守一定的規矩,下面小編就和各位朋友仔細說說這個問題!
孩子上戶名字字數條例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對名字最多幾個字沒有規定。姓名登記條例規定:姓名用字應當在二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
1、姓名不得使用特殊符號和外語字母登記。
2、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已簡化的繁體字;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自造字;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符號;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2個漢字以上、6個漢字以下。
3、避免使用生僻字。據統計,用國傢標準GB2312-80《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基本集》所收錄的6763個漢字之外的生僻字起名的,全國多達六千多萬。這給社會管理和交流帶來瞭很大的不便。
如何給孩子規范起名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傢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
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復姓或者采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
比如:丈夫姓鄭,老婆姓付,他們就可以給孩子取名“鄭付貝克漢姆”。《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
1、已簡化的繁體字;
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
3、自造字;
4、外國文字;
5、漢語拼音字母;
6、阿拉伯數字;
7、符號;
8、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
如果你想給自己的孩子起一個很有個性的名字,那麼對不起,還是需要按照條例去起的,並且對於這些名字的字數是有要求的,所以不能隨心所欲哦,其實給寶寶起一個好聽的名字即可,不一定非得起一個很怪異的名字,這一點各位傢長朋友們一定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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