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傢對於兒童這個詞並不陌生,這是我們平時經常會用到的詞語。不過,絕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兒童在法律上的界定。在法律條文中,對嬰兒、幼兒、兒童以及未成年人等,都有具體的界限。那麼,法律上的兒童是指幾歲?
10周歲以下就是兒童。就是從出生算起,0至10歲的孩子。兒童也屬於未成年人。在我國法律中,未達到18周歲的公民都算是未成年人。現在國傢對於未成年人,尤其是兒童,有著諸多的保護措施。
兒童是不負刑事責任的,在兒童違反法律的時候,就要由監護人來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未成人年都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達到14周歲,但又不滿16周歲時,是負相對刑事責任的年齡。因為在這個年齡段,已經有瞭一定的認識以及控制能力,所以要負一定的刑事責任。
如果年滿16周歲,做出瞭犯罪行為的話,就要負刑事責任瞭。因為16周歲雖然是未成年人,但是這個年齡段已經有瞭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所以在觸犯瞭法律的時候,就要承擔刑事責任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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