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傢都知道心臟病是一個很難完全治療的病癥,很多心臟病人來醫院治療一段時間,基本康復,出院後沒多久,又出現復發的癥狀,心臟病固然那麼難以攻克,那麼妊娠合並心臟病呢?
妊娠合並心臟病的發病率為0.5%~3.0%,是導致孕產婦死亡的前3位死因之一。妊娠合並心臟病包括既往有心臟病病史的婦女合並妊娠,常見為先天性心臟病、瓣膜性心臟病和心肌病等結構異常性心臟病以及非結構異常性的心律失常等;也可以是婦女妊娠期間新發生的心臟病,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和圍產期心肌病等。
妊娠期和分娩期血流動力學的改變將增加心臟負擔,貧血、低蛋白血癥和感染等不良因素可以導致心功能下降,雙胎、羊水過多和子癇前期等產科因素可誘使心臟病加重,可出現心力衰竭(心衰)、惡性心律失常、肺動脈高壓危象、心源性休克和栓塞等危及母兒生命的嚴重心臟並發癥。孕期保健工作中要關註孕產婦的心臟情況:
對所有確診或疑似先天性或獲得性心臟病的婦女,盡可能在孕前進行風險咨詢和評估;
所有合並心臟病的孕婦均應接受妊娠風險評估;
對孕後新發心臟病癥狀或體征的患者,應行心臟相關的輔助檢查;
心臟病高危患者應接受多學科診治和監測;
對心臟病患者孕期應加強母兒監護,應能識別嚴重的心臟並發癥並及時會診和轉診;
對合並有遺傳關聯明顯的先天性心臟病或心肌病的患者,有條件時應提供遺傳咨詢,並關註胎兒心臟的發育狀況;
對心臟病患者要根據心臟病種類和心功能分級選擇合適的終止妊娠的時機和方法;
圍分娩期要重點保護心功能並預防感染。
妊娠合並心臟病是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對母體以及胎兒的影響非常大,懷孕期間,心功能的負擔增加,母體未必能承受,那麼心功能會發生不同程度的衰退,甚至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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