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麻麻看著似乎隻要負責吃好喝好就可以,其實不然,孕媽在孕期要做的事情可多瞭,首先是補充需要的各種營養物質,其次還要積極鍛煉,當然最主要的是還要記得做好孕期的各種常規檢查那麼孕婦常規檢查幾次?
一、孕婦常規檢查幾次
12周,第1次正式產檢,大多數準媽媽在孕12周左右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由於此時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13—16周,第2次產檢,從第二次產檢開始,準媽媽每次必須做基本的例行檢查,包括:稱體重、量血壓、問診、查子宮大小及看寶寶的胎心音等。
17—20周,第3次產檢,孕20周時做超聲波檢查,主要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的問題。
21—24周,第4次產檢,大部分妊娠糖尿病和妊娠膽汁淤積癥的篩檢,是在孕期第24周做的。
25—28周,第5次產檢,此階段最重要是為準媽媽抽血復查梅毒、艾滋病、乙型肝炎有關抗原、抗體。
29—32周,第6次產檢,孕期28周以後,孕婦的產檢是每2周檢查1次。醫師要陸續為準媽媽檢查是否有水腫現象。
33—35周,第7次產檢超聲波檢查,評估胎兒體重。
36周,第8次產檢,從36周開始,準媽媽愈來愈接近生產日期,此時所做的產檢,以每周檢查1次為原則,並持續監視胎兒的狀態。
37周,第9次檢查,註意臨產征兆。隨著胎兒長大,胎動愈來愈明顯,準媽媽宜隨時註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以免胎兒提前出生。腹部發硬、尿頻嚴重、胎動有所減少、陰道血性的分泌物等癥狀,都是臨近生產的征兆,孕媽媽要時刻準備著哦!破水時,要馬上平臥,急送醫院。
38—42周,第10次產檢,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有的準媽媽到瞭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二、孕婦產檢的作用
產前檢查的目的,就是為瞭保證孕媽媽及胎兒的健康和安全,認為產前檢查沒用就是對自己和胎兒極端不負責任的表現。一些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妊娠期貧血、妊娠期糖尿病等,通過產前檢查和自我監護是完全可以做到早發現、早治療的,所以產前檢查非常重要。
孕檢是每個麻麻都需要進行的孕期活動,當然一開始的幾次孕檢可以靠孕媽自己去,但是後面月份大瞭以後,最好還是要有傢人陪同比較好。孕檢不僅可以關註到孕媽的身體健康狀況,還可以持續註意到萌寶的狀況,幫助孕媽順利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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